上海證券交易所於2026年6月17日正式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覈規則適用指引第10號——人工智能大模型企業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以下簡稱《指引》)。

該政策旨在落實中國證監會2025年6月出臺的《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 增強制度包容性適應性的意見》,通過擴大第五套上市標準適用範圍,重點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規模但具備優質潛力的通用及行業專用大模型企業上市,從而加速我國人工智能產業鏈的技術引擎升級。

《指引》共十五條,針對大模型企業高研發、長週期及算力投入大等特點,圍繞明顯技術優勢、階段性成果、國家部門批准及市場空間四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在關鍵的階段性成果認定上,明確要求企業在申報時至少有一個大模型產品已完成上線發佈並實現規模化應用,以此驗證其商業模式的可行性。

同時,發行人主營業務須聚焦於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自主研發、模型服務或模型應用。在行業地位方面,《指引》強調企業需具備突出的行業排名與示範引領作用,並將獲得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投資入股作爲重要考量因素。

當前,我國人工智能大模型企業正處於大規模商業化進程的關鍵窗口期。上交所此次出臺的專屬審覈指引,不僅爲高成長性、高科技屬性的AI企業開闢了清晰的資本市場路徑,更通過制度包容性的提升,引導社會資本精準流向關鍵核心技術攻堅領域,對我國搶佔全球科技競爭制高點、培育新質生產力具有深遠的戰略意義。